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我说过(98节),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无法被赋予那些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之人,或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界,反对神性的人,很难被赋予那些坚信虚假的宗教原则之人。然而,这些人无一丧失这些官能本身。我曾听说,那些已经成为魔鬼和撒旦的无神论者跟天使一样,也明白智慧的奥秘,但只有当他们听见别人谈论它们时才明白。一回到他们自己的思维,他们就不再明白了,因为他们不想明白。然而,他们被指示,他们若不受对邪恶的爱和它所带来的快乐迷惑,也可以有想要明白的渴望。他们听到这话也明白,甚至明确肯定,他们可以,但他们不想能够这样,因为这会使他们不能想要他们真正想要的东西,也就是随其欲望的快乐而来的邪恶。在灵界,我经常听说这类奇事,完全确信,每个人都拥有自由和理性;也确信,每个人都能获得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只要他避恶如罪。不过,成年人若在世上没有获得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死后就决不能获得它们,因为那时,他们的生命状态将永远保持它在世上的样子。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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