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前面(73节)已说明,每个人都拥有被称为自由的意愿官能和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不过,要清楚明白的是,这些官能可以说是人与生俱来的,几乎是本能的,因为使得人成为人的,正是它们。如刚才所说的(97节),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一回事,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是另一回事。只有那些允许自己被主重生的人才会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而其他人都是出于自由照着一种被他们塑造为理性形像的思维行动。然而,每个人,除非生来愚痴或极其蠢笨,都能获得理性本身,并通过它获得自由本身。人们之所以没有获得,原因有很多,我将在下文讨论这些原因。在此只提一下能被赋予自由本身或自主本身和理性本身或理智本身的是哪种人,很难被赋予的是哪种人。
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无法被赋予那些生来愚痴的人,或那些变得愚痴的人,只要他们仍是愚痴的。它们无法被赋予那些生来蠢笨或迟钝的人,或那些由于懒散,或某种扭曲或彻底关闭心智内层的疾病,或对野兽生活的热爱而变得蠢笨的人。
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无法被赋予基督教界那些完全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并顽固坚持这种否认,直到生命结束的人。因为这就是“干犯圣灵的罪”所表示的,这罪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也无法被赋予那些将一切事物都归于自然界,丝毫不归于神性,并通过基于可见事物的论据使这一点成为其信仰的一部分的人,因为他们是无神论者。
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很难被赋予那些坚信虚假的宗教原则之人,因为虚假的坚信者就是真理的否认者。但它们能被赋予那些还没有如此坚信的人,无论他们的宗教信仰是什么。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1-97节)。
小孩子和青少年在成年之前无法获得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人的心智内层是逐渐被打开的;在此期间,它们就像未成熟果实中的种子,无法在土壤中发芽。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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