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98

98.前面(73节)

98.前面(73节)已说明,每个人都拥有被称为自由的意愿官能和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不过,要清楚明白的是,这些官能可以说是人与生俱来的,几乎是本能的,因为使得人成为人的,正是它们。如刚才所说的(97节),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一回事,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是另一回事。只有那些允许自己被主重生的人才会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而其他人都是出于自由照着一种被他们塑造为理性形像的思维行动。然而,每个人,除非生来愚痴或极其蠢笨,都能获得理性本身,并通过它获得自由本身。人们之所以没有获得,原因有很多,我将在下文讨论这些原因。在此只提一下能被赋予自由本身或自主本身和理性本身或理智本身的是哪种人,很难被赋予的是哪种人。

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无法被赋予那些生来愚痴的人,或那些变得愚痴的人,只要他们仍是愚痴的。它们无法被赋予那些生来蠢笨或迟钝的人,或那些由于懒散,或某种扭曲或彻底关闭心智内层的疾病,或对野兽生活的热爱而变得蠢笨的人。

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无法被赋予基督教界那些完全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并顽固坚持这种否认,直到生命结束的人。因为这就是“干犯圣灵的罪”所表示的,这罪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也无法被赋予那些将一切事物都归于自然界,丝毫不归于神性,并通过基于可见事物的论据使这一点成为其信仰的一部分的人,因为他们是无神论者。

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很难被赋予那些坚信虚假的宗教原则之人,因为虚假的坚信者就是真理的否认者。但它们能被赋予那些还没有如此坚信的人,无论他们的宗教信仰是什么。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1-97节)。

小孩子和青少年在成年之前无法获得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人的心智内层是逐渐被打开的;在此期间,它们就像未成熟果实中的种子,无法在土壤中发芽。


真实的基督教 #2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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