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前面(73节)已说明,每个人都拥有被称为自由的意愿官能和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不过,要清楚明白的是,这些官能可以说是人与生俱来的,几乎是本能的,因为使得人成为人的,正是它们。如刚才所说的(97节),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一回事,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是另一回事。只有那些允许自己被主重生的人才会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而其他人都是出于自由照着一种被他们塑造为理性形像的思维行动。然而,每个人,除非生来愚痴或极其蠢笨,都能获得理性本身,并通过它获得自由本身。人们之所以没有获得,原因有很多,我将在下文讨论这些原因。在此只提一下能被赋予自由本身或自主本身和理性本身或理智本身的是哪种人,很难被赋予的是哪种人。
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无法被赋予那些生来愚痴的人,或那些变得愚痴的人,只要他们仍是愚痴的。它们无法被赋予那些生来蠢笨或迟钝的人,或那些由于懒散,或某种扭曲或彻底关闭心智内层的疾病,或对野兽生活的热爱而变得蠢笨的人。
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无法被赋予基督教界那些完全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并顽固坚持这种否认,直到生命结束的人。因为这就是“干犯圣灵的罪”所表示的,这罪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也无法被赋予那些将一切事物都归于自然界,丝毫不归于神性,并通过基于可见事物的论据使这一点成为其信仰的一部分的人,因为他们是无神论者。
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很难被赋予那些坚信虚假的宗教原则之人,因为虚假的坚信者就是真理的否认者。但它们能被赋予那些还没有如此坚信的人,无论他们的宗教信仰是什么。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1-97节)。
小孩子和青少年在成年之前无法获得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人的心智内层是逐渐被打开的;在此期间,它们就像未成熟果实中的种子,无法在土壤中发芽。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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