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97

97.⑻因此,这是圣

97.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以及出于意愿和理解力行动是一回事。但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或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是一回事;而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或出于自主本身和理智本身行动是另一回事。因为一个出于对邪恶的爱而行恶,并将它合理化的人也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然而,他的自由本质上不是自由,或不是自由本身,而是一种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他的理性本质上不是理性;相反,它要么是一种虚假的理性,要么是一种扭曲的理性,要么是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理性的一种表象。尽管如此,它们都在圣治之下,因为如果意愿邪恶的自由,以及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合乎理性的表象从属世人那里被拿走,他的自由和理性,并意愿和理解力就会毁灭,他也不能被引离邪恶,并被改造,从而不能与主结合,活到永远。这就是为何主保护人的自由,如同人保护他眼中的瞳仁。然而,主不断通过自由把人引离邪恶;祂能通过自由把人引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通过自由植入良善。主以这种方式逐渐赋予人天堂自由,以取代地狱自由。

真实的基督教 #166

166. (2)这三

166. (2)这三者,即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它们为一,如同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人里面为一。每个物体都有基本要素和具体要素,二者一起构成一个本质。人的基本要素是他的灵魂、身体和活动,这三者组成一个本质。这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一个来自另一个,因另一个而存在,它们在一个完整的链条中。每个人都始于灵魂,灵魂才是精子的真正本质。
灵魂不仅发起、还相继产生身体结构,然后产生从灵魂与身体一起发出的一切事物,也就是所谓的活动。因此,从一个由另一个产生,以及随后的嵌入和联结可以看出,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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