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以及出于意愿和理解力行动是一回事。但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或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是一回事;而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或出于自主本身和理智本身行动是另一回事。因为一个出于对邪恶的爱而行恶,并将它合理化的人也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然而,他的自由本质上不是自由,或不是自由本身,而是一种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他的理性本质上不是理性;相反,它要么是一种虚假的理性,要么是一种扭曲的理性,要么是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理性的一种表象。尽管如此,它们都在圣治之下,因为如果意愿邪恶的自由,以及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合乎理性的表象从属世人那里被拿走,他的自由和理性,并意愿和理解力就会毁灭,他也不能被引离邪恶,并被改造,从而不能与主结合,活到永远。这就是为何主保护人的自由,如同人保护他眼中的瞳仁。然而,主不断通过自由把人引离邪恶;祂能通过自由把人引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通过自由植入良善。主以这种方式逐渐赋予人天堂自由,以取代地狱自由。
66.自然界有上升的三个层级,灵界也有上升的三个层级。所有动物都是生命的接受者。高级动物或较为完美的动物是自然界这三个层级的生命接受者;较为低级的,或不怎么完美的则是其两个层级的生命接受者;最低级或不完美的是其一个层级的生命接受者。唯独人类既是自然界三个层级的生命接受者,也是灵界三个层级的生命接受者。正因如此,人能被提升超越自然界,而动物却不能。人能理性分析思考在自然界里面的社会和道德事务,也能理性分析思考高于自然界的属灵和属天事务,甚至能被如此提升到智慧中,乃至见到神。我们会在适当地方论述一切受造物依次上升,甚至直到神造物主那里所通过的这六个层级。从此处简单的考虑可以看出,一切受造物都上升到至高存在者那里,唯独祂是生命;一切事物的功用本身都是生命的接受者,并由此是功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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