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97

97.⑻因此,这是圣

97.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以及出于意愿和理解力行动是一回事。但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或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是一回事;而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或出于自主本身和理智本身行动是另一回事。因为一个出于对邪恶的爱而行恶,并将它合理化的人也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然而,他的自由本质上不是自由,或不是自由本身,而是一种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他的理性本质上不是理性;相反,它要么是一种虚假的理性,要么是一种扭曲的理性,要么是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理性的一种表象。尽管如此,它们都在圣治之下,因为如果意愿邪恶的自由,以及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合乎理性的表象从属世人那里被拿走,他的自由和理性,并意愿和理解力就会毁灭,他也不能被引离邪恶,并被改造,从而不能与主结合,活到永远。这就是为何主保护人的自由,如同人保护他眼中的瞳仁。然而,主不断通过自由把人引离邪恶;祂能通过自由把人引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通过自由植入良善。主以这种方式逐渐赋予人天堂自由,以取代地狱自由。

圣爱与圣智 #403

403.(5)爱或意

403.(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我们说的是意愿和理解力,但要牢记在心是:意愿才是一个人的全部,因为意愿和理解力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并如此存在于整体和每个部分中(参看365-367节)。

由此可见,就人的本质形式,无论总体形式还是各部分的具体形式而言,意愿就是他的全部;理解力则是它的配偶,就像肺是心的配偶一样。要当心,不要怀有这种观念:意愿是与人类形式分离的某种事物,因为意愿正是这种形式。由此不仅可以看出意愿如何为理解力预备洞房,还可以看出它如何在自己的家,也就是整个身体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理解力联合行动。它的预备方式是这样: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怎样与意愿结合,就怎样与理解力结合;换句话说,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怎样顺从意愿,就怎样顺从理解力。

至于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如何预备与理解力结合,如同与意愿结合一样,这只能借助解剖学知识在身体里,如同在一面镜子或形像中那样看出来。我们从解剖学知道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是如何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当肺呼吸时,整个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在心脏跳动的同时被肺呼吸激活。我们从解剖学知道,心脏通过心房(和右心室)与肺相连,它们继续延伸到肺的内部成分。我们还知道,整个身体的内脏都通过韧带与胸腔相连,并且如此相连,以至于当肺呼吸时,一切事物,无论整体上还是分别地,都在某种程度上参与呼吸运动。因为当肺扩张时,肋骨会扩张胸腔,胸膜张开,横隔膜拉宽,同时通过从这些部分延伸出来的韧带而与它们相连的身体所有下部器官,与它们一起通过肺的作用而获得某种动作,更不用说其它许多现象了,免得不懂解剖学的读者因不熟悉这门学科的术语而在这个问题上陷入混乱。只需咨询一下专业精通的解剖学家,整个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是不是从胸部往下如此相连,以至于当肺通过呼吸扩张时,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被搅进与肺动作同步的一个动作中。

这一切清楚表明,意愿所预备的理解力与人类形式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结合是何性质。仅仅调查这些联系,以解剖学家的眼光审视它们,然后按照这些联系观察它们与肺呼吸和心脏的合作,最后在思维上用理解力替代肺,用意愿替代心,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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