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97

97.⑻因此,这是圣

97.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以及出于意愿和理解力行动是一回事。但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或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是一回事;而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或出于自主本身和理智本身行动是另一回事。因为一个出于对邪恶的爱而行恶,并将它合理化的人也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然而,他的自由本质上不是自由,或不是自由本身,而是一种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他的理性本质上不是理性;相反,它要么是一种虚假的理性,要么是一种扭曲的理性,要么是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理性的一种表象。尽管如此,它们都在圣治之下,因为如果意愿邪恶的自由,以及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合乎理性的表象从属世人那里被拿走,他的自由和理性,并意愿和理解力就会毁灭,他也不能被引离邪恶,并被改造,从而不能与主结合,活到永远。这就是为何主保护人的自由,如同人保护他眼中的瞳仁。然而,主不断通过自由把人引离邪恶;祂能通过自由把人引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通过自由植入良善。主以这种方式逐渐赋予人天堂自由,以取代地狱自由。

圣爱与圣智 #339

339.⑵为恶用的一

339.⑵为恶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地狱,为善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天堂。在能够明白出现在地上的一切恶用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天堂和地狱。若不了解这一切,人有可能将恶用和善用都归于主,以为两者共同起源于创造;或将它们归于自然界,将它们的起源归于自然界的太阳。这两个错误会使人误入歧途,除非他知道,凡存在于自然界的事物,无不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原因和起源,并且良善来自主,邪恶来自魔鬼,也就是来自地狱。我们所说的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

出现在天堂的一切事物皆为善用(对此,可参看336节)。出现在地狱的一切事物皆为恶用(对此,可参看338节,那里列举了它们)。后者包括各种野生动物,如蛇、蝎、大蛇、鳄鱼、虎、狼、狐狸、野猪、鹰鸮、仓鸮、尖叫鸮或猫头鹰、蝙蝠、大鼠小鼠、青蛙、蝗虫、蜘蛛和多种有毒昆虫;还有铁杉和乌头,各种有毒物,以及地上的植物和物质里面的致命毒物;总之,就是对人有害和致命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活生生地出现在地狱,和那些出现在地上、地里面的事物一样真实。虽说它们出现在那里,但仍不像在地上那样存在于那里,因为它们只是从居民的恶爱涌出,并以这种形式呈现在他人面前的欲望的对应形式。

由于这些就是出现在地狱里的那类事物,所以地狱也充满恶臭,如尸体、粪便、尿液和腐烂的恶臭,但那里的恶魔们却以之为乐,如同动物以恶臭之物为乐一样。由此可见,自然界中的类似事物不是从主那里获得自己的起源,也不是从一开始就被创造出来的,亦不是由自然界通过它的太阳产生的,而是起源于地狱。它们不是由自然界通过它的太阳产生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事物流入属世事物,而不是反过来。它们也不是起源于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地狱不是起源于主,所以凡与地狱居民的邪恶相对应的事物,也不是起源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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