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以及出于意愿和理解力行动是一回事。但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或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是一回事;而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或出于自主本身和理智本身行动是另一回事。因为一个出于对邪恶的爱而行恶,并将它合理化的人也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然而,他的自由本质上不是自由,或不是自由本身,而是一种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他的理性本质上不是理性;相反,它要么是一种虚假的理性,要么是一种扭曲的理性,要么是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理性的一种表象。尽管如此,它们都在圣治之下,因为如果意愿邪恶的自由,以及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合乎理性的表象从属世人那里被拿走,他的自由和理性,并意愿和理解力就会毁灭,他也不能被引离邪恶,并被改造,从而不能与主结合,活到永远。这就是为何主保护人的自由,如同人保护他眼中的瞳仁。然而,主不断通过自由把人引离邪恶;祂能通过自由把人引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通过自由植入良善。主以这种方式逐渐赋予人天堂自由,以取代地狱自由。
3.3层级分为两种,即高度层级和广度层级
184.关于层级的知识就像一把揭开事物原因并进入其中的钥匙。没有这种知识,几乎无从知道原因。因为没有它,这两个世界的物体和主体似乎一模一样,好像除了眼见之物外,它们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然而,藏在里面的事物相比眼见之物,如同一比数千,甚至一比上万。若不通过层级的知识,未显现的内层决无可能被发现。因为外层事物向内层事物发展,再通过内层事物向至内层事物发展,是通过层级;不是通过连续层级,而是通过离散层级。
“连续层级”这个术语适用于从粗到细、从密到稀,或从细到粗、从稀到密逐渐减少或增加的过程;就像从光到暗、从热到冷的逐渐变化。而“离散层级”则完全不同:它们就像在先元素、随后元素和最终元素,或像目的、原因和结果。我们之所以称之为离散层级,是因为在先元素独自存在,随后元素也独自存在,最终元素同样独自存在;然而,它们又合起来形成一个单一实体。
从最高到最低,即从太阳到大地,被称为以太和空气的大气就分成这种层级。它们好比简单物,简单物的聚集物,这些聚集物的再聚集物,这些事物合起来被称为一个复合物。这些层级是离散或分离的,因为它们各自独立存在;这些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高度层级”。而其它那些层级是连续的,因为它们连续增长;这些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广度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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