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⑺在圣治的整个过程中,主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原因有三:首先,没有这两种官能,人就不会拥有理解力和意愿,因而不会是人;其次,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与主结合,从而不能被改造和重生;最后,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拥有永恒不朽的生命。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从前面章节所给出的关于这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的概念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但看得不清晰,除非刚才作为原因来阐述的那些观点明显呈现为结论,所以我需要对它们作一些解释。
没有这两种官能,人不会拥有意愿和理解力,因而不会是人。这是因为人拥有意愿,仅仅是由于他能貌似凭自己自由意愿;他貌似凭自己自由意愿的能力来自主不断赋予他的、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人拥有理解力,仅仅是由于他能貌似凭自己理解某事是否合乎理性,他理解某事是否合乎理性的能力来自主不断赋予他的、被称为理性的官能。这两种官能在人里面就像意愿和理解力那样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人因拥有意愿的能力,故也拥有理解的能力,因为意愿不可能离开理解力。理解力是意愿的配偶或伴侣,没有意愿,它无法存在。这就是为何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伴随着被称为理性的官能;又为何你若从理解力中拿走意愿,就什么也理解不了。
此外,你能理解多少,取决于你愿意理解的程度,只要被称为概念或知识的辅助性帮助存在,同时被打开,因为这些就像工人的工具。我们说你能理解多少取决于你愿意理解的程度,也就是取决于你喜爱理解的程度,是因为意愿和爱行如一体。的确,这一点看上去似乎有点问题;但只在那些不喜爱,因而不愿意理解的人看来是这样;那些不愿意理解的人会说,他们不能。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将说明谁不能理解,谁理解起来有点困难。
无需证据就能说明,人若不从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中获得意愿,从被称为理性的官能中获得理解力,就不会是人。动物没有这两种官能。表面上看,动物似乎也能意愿和理解,其实不能。只有一种本身为欲望的属世情感和伴随它的知识,引导并驱动它们去它们所做的事。诚然,它们的知识里面有某种文明道德的东西;但这种东西不会超出它们的知识,因为它们缺乏能使它们感知道德之物,因而分析思考它的属灵成分。它们的确能被训练做某件事,但这只是添加于其知识,同时添加于其情感,并要么通过视觉,要么通过听觉而重复做出的某种属世之事;不过,这种事在它们里面决不会成为思维的事,更不会成为理性的事。关于这个主题的一些观察,可参看前文(74节)。
前面已说明,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与主结合,因而无法被改造和重生。因为主在人里面,无论恶人还是善人,就住在这两种官能中,并通过它们与每个人结合。正因如此,恶人和善人都拥有理解的能力,从而拥有意愿良善和理解真理的潜能。他没有实际拥有它们是由于他对这些官能的滥用。主在每个人里面都住在这些官能中,这是由于主之意愿的流注,因为祂的意愿就是被人接受,在他里面拥有自己的住处,并赐予他永生的幸福。这一切都是主意愿的对象,因为它们是主的神性之爱的对象。正是主的这个意愿在人里面制造了这种表象:他所思、所言、所愿和所行的,都是他自己的。
正是主意愿的流注实现这一切,这一点可通过来自灵界的许多证据被证实。有时主以其神性充满一位天使,以至于这位天使不知道他不是主。亚伯拉罕、夏甲和基甸所看见的,就是被如此充满的天使,所以他们自称耶和华,如圣言所记载的那样。而且一个灵人也能被另一个灵人如此充满,以至于他只知道自己就是那个灵人。我经常看到这种情形。此外,天堂里的人都知道,主通过意愿一切事来成就一切事,凡祂所意愿的都会成就。由此明显可知,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主与人结合,并使人与祂相互结合。至于人如何通过这些官能与主结合,从而通过它们被改造和重生,这在前面已经解释了,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说明。
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拥有永恒不朽的生命,这一点从刚才的说明可推知,即:通过它们才会有与主的结合,以及改造和重生;人通过结合拥有不朽,通过改造和重生拥有永生。由于通过这两种官能才会有主与每个人的结合,无论恶人善人,如前所述,所以每个人都拥有不朽。但永生,就是天堂的生命,只赐给那些从其最内在的成分到最外在的成分都拥有一种相互结合在里面的人。理性由此明显看出,为何在主的圣治的整个过程中,祂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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