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⑺在圣治的整个过程中,主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原因有三:首先,没有这两种官能,人就不会拥有理解力和意愿,因而不会是人;其次,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与主结合,从而不能被改造和重生;最后,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拥有永恒不朽的生命。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从前面章节所给出的关于这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的概念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但看得不清晰,除非刚才作为原因来阐述的那些观点明显呈现为结论,所以我需要对它们作一些解释。
没有这两种官能,人不会拥有意愿和理解力,因而不会是人。这是因为人拥有意愿,仅仅是由于他能貌似凭自己自由意愿;他貌似凭自己自由意愿的能力来自主不断赋予他的、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人拥有理解力,仅仅是由于他能貌似凭自己理解某事是否合乎理性,他理解某事是否合乎理性的能力来自主不断赋予他的、被称为理性的官能。这两种官能在人里面就像意愿和理解力那样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人因拥有意愿的能力,故也拥有理解的能力,因为意愿不可能离开理解力。理解力是意愿的配偶或伴侣,没有意愿,它无法存在。这就是为何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伴随着被称为理性的官能;又为何你若从理解力中拿走意愿,就什么也理解不了。
此外,你能理解多少,取决于你愿意理解的程度,只要被称为概念或知识的辅助性帮助存在,同时被打开,因为这些就像工人的工具。我们说你能理解多少取决于你愿意理解的程度,也就是取决于你喜爱理解的程度,是因为意愿和爱行如一体。的确,这一点看上去似乎有点问题;但只在那些不喜爱,因而不愿意理解的人看来是这样;那些不愿意理解的人会说,他们不能。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将说明谁不能理解,谁理解起来有点困难。
无需证据就能说明,人若不从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中获得意愿,从被称为理性的官能中获得理解力,就不会是人。动物没有这两种官能。表面上看,动物似乎也能意愿和理解,其实不能。只有一种本身为欲望的属世情感和伴随它的知识,引导并驱动它们去它们所做的事。诚然,它们的知识里面有某种文明道德的东西;但这种东西不会超出它们的知识,因为它们缺乏能使它们感知道德之物,因而分析思考它的属灵成分。它们的确能被训练做某件事,但这只是添加于其知识,同时添加于其情感,并要么通过视觉,要么通过听觉而重复做出的某种属世之事;不过,这种事在它们里面决不会成为思维的事,更不会成为理性的事。关于这个主题的一些观察,可参看前文(74节)。
前面已说明,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与主结合,因而无法被改造和重生。因为主在人里面,无论恶人还是善人,就住在这两种官能中,并通过它们与每个人结合。正因如此,恶人和善人都拥有理解的能力,从而拥有意愿良善和理解真理的潜能。他没有实际拥有它们是由于他对这些官能的滥用。主在每个人里面都住在这些官能中,这是由于主之意愿的流注,因为祂的意愿就是被人接受,在他里面拥有自己的住处,并赐予他永生的幸福。这一切都是主意愿的对象,因为它们是主的神性之爱的对象。正是主的这个意愿在人里面制造了这种表象:他所思、所言、所愿和所行的,都是他自己的。
正是主意愿的流注实现这一切,这一点可通过来自灵界的许多证据被证实。有时主以其神性充满一位天使,以至于这位天使不知道他不是主。亚伯拉罕、夏甲和基甸所看见的,就是被如此充满的天使,所以他们自称耶和华,如圣言所记载的那样。而且一个灵人也能被另一个灵人如此充满,以至于他只知道自己就是那个灵人。我经常看到这种情形。此外,天堂里的人都知道,主通过意愿一切事来成就一切事,凡祂所意愿的都会成就。由此明显可知,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主与人结合,并使人与祂相互结合。至于人如何通过这些官能与主结合,从而通过它们被改造和重生,这在前面已经解释了,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说明。
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拥有永恒不朽的生命,这一点从刚才的说明可推知,即:通过它们才会有与主的结合,以及改造和重生;人通过结合拥有不朽,通过改造和重生拥有永生。由于通过这两种官能才会有主与每个人的结合,无论恶人善人,如前所述,所以每个人都拥有不朽。但永生,就是天堂的生命,只赐给那些从其最内在的成分到最外在的成分都拥有一种相互结合在里面的人。理性由此明显看出,为何在主的圣治的整个过程中,祂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