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96

96.⑺在圣治的整个

96.⑺在圣治的整个过程中,主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原因有三:首先,没有这两种官能,人就不会拥有理解力和意愿,因而不会是人;其次,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与主结合,从而不能被改造和重生;最后,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拥有永恒不朽的生命。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从前面章节所给出的关于这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的概念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但看得不清晰,除非刚才作为原因来阐述的那些观点明显呈现为结论,所以我需要对它们作一些解释。
  没有这两种官能,人不会拥有意愿和理解力,因而不会是人。这是因为人拥有意愿,仅仅是由于他能貌似凭自己自由意愿;他貌似凭自己自由意愿的能力来自主不断赋予他的、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人拥有理解力,仅仅是由于他能貌似凭自己理解某事是否合乎理性,他理解某事是否合乎理性的能力来自主不断赋予他的、被称为理性的官能。这两种官能在人里面就像意愿和理解力那样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人因拥有意愿的能力,故也拥有理解的能力,因为意愿不可能离开理解力。理解力是意愿的配偶或伴侣,没有意愿,它无法存在。这就是为何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伴随着被称为理性的官能;又为何你若从理解力中拿走意愿,就什么也理解不了。
  此外,你能理解多少,取决于你愿意理解的程度,只要被称为概念或知识的辅助性帮助存在,同时被打开,因为这些就像工人的工具。我们说你能理解多少取决于你愿意理解的程度,也就是取决于你喜爱理解的程度,是因为意愿和爱行如一体。的确,这一点看上去似乎有点问题;但只在那些不喜爱,因而不愿意理解的人看来是这样;那些不愿意理解的人会说,他们不能。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将说明谁不能理解,谁理解起来有点困难。
  无需证据就能说明,人若不从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中获得意愿,从被称为理性的官能中获得理解力,就不会是人。动物没有这两种官能。表面上看,动物似乎也能意愿和理解,其实不能。只有一种本身为欲望的属世情感和伴随它的知识,引导并驱动它们去它们所做的事。诚然,它们的知识里面有某种文明道德的东西;但这种东西不会超出它们的知识,因为它们缺乏能使它们感知道德之物,因而分析思考它的属灵成分。它们的确能被训练做某件事,但这只是添加于其知识,同时添加于其情感,并要么通过视觉,要么通过听觉而重复做出的某种属世之事;不过,这种事在它们里面决不会成为思维的事,更不会成为理性的事。关于这个主题的一些观察,可参看前文(
74节)。
  前面已说明,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与主结合,因而无法被改造和重生。因为主在人里面,无论恶人还是善人,就住在这两种官能中,并通过它们与每个人结合。正因如此,恶人和善人都拥有理解的能力,从而拥有意愿良善和理解真理的潜能。他没有实际拥有它们是由于他对这些官能的滥用。主在每个人里面都住在这些官能中,这是由于主之意愿的流注,因为祂的意愿就是被人接受,在他里面拥有自己的住处,并赐予他永生的幸福。这一切都是主意愿的对象,因为它们是主的神性之爱的对象。正是主的这个意愿在人里面制造了这种表象:他所思、所言、所愿和所行的,都是他自己的。

正是主意愿的流注实现这一切,这一点可通过来自灵界的许多证据被证实。有时主以其神性充满一位天使,以至于这位天使不知道他不是主。亚伯拉罕、夏甲和基甸所看见的,就是被如此充满的天使,所以他们自称耶和华,如圣言所记载的那样。而且一个灵人也能被另一个灵人如此充满,以至于他只知道自己就是那个灵人。我经常看到这种情形。此外,天堂里的人都知道,主通过意愿一切事来成就一切事,凡祂所意愿的都会成就。由此明显可知,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主与人结合,并使人与祂相互结合。至于人如何通过这些官能与主结合,从而通过它们被改造和重生,这在前面已经解释了,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说明。

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拥有永恒不朽的生命,这一点从刚才的说明可推知,即:通过它们才会有与主的结合,以及改造和重生;人通过结合拥有不朽,通过改造和重生拥有永生。由于通过这两种官能才会有主与每个人的结合,无论恶人善人,如前所述,所以每个人都拥有不朽。但永生,就是天堂的生命,只赐给那些从其最内在的成分到最外在的成分都拥有一种相互结合在里面的人。理性由此明显看出,为何在主的圣治的整个过程中,祂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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