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由于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都存在,所以法版有两块,一块为主,一块为人。人在何等程度上貌似凭自己遵守他石版上的律法,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使他能遵守主的石版上的律法。然而,人若不遵守他石版上的律法(这些律法都涉及爱邻),就无法遵守主的石版上的律法(这些律法都涉及爱主)。一个杀人犯、盗贼、通奸者或作假见证者怎么可能爱主呢?理性岂不告诉我们,这个样子和爱主是自相矛盾吗?这不是魔鬼的样子吗?魔鬼除了恨主,还能干别的吗?但当一个人远离杀人、通奸、盗窃和假见证如地狱时,他就能爱主。因为这时他把脸从魔鬼转向主;当他把脸转向主时,主就把爱和智慧赐给他。爱和智慧通过脸,而不是通过项背进入人。由于与主的结合只通过这种方式实现,所以这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约是在双方之间立的。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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