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94

94.主与人的结合并

94.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是通过爱邻如己和爱主高于一切实现的。爱邻如己唯独在于对邻舍诚实、公正,不对他心怀仇恨或充满报复欲,不说他的坏话或诋毁他,不与他的妻子通奸,不向他做类似这样的任何事。谁看不出,那些做这类事的人并未爱邻如己?但那些因这类事是反对邻舍的邪恶,也是反对神的罪而不去做的人,则会诚实、公正、友善、忠信地对待邻舍。由于主就是如此行的,所以一种相互结合就产生了。当有了一种相互结合时,凡一个人向邻舍所行的,都是从主而行的;凡他从主所行的,都是良善。那时,他的邻舍不是这个可见的人,而是这个人里面的良善。爱主高于一切唯独在于不向圣言施暴,因为主在圣言中;不向教会的圣物施暴,因为主在教会的圣物中;不向任何人的灵魂施暴,因为每个人的灵魂都在主手里。那些避开邪恶如骇人之罪的人就爱主高于一切。但除了那些爱邻如己的人以外,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这两种爱本质上为一。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