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在灵界,我蒙允许听见并看见那些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和那些相信良善来自他们自己的人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那些相信良善来自主的人面向主,接受良善的快乐和幸福。而那些相信良善来自他们自己的人却专注于自己,心里认为他们已经赚得良善。他们因专注于自己,故只能感受到他们自己的良善的快乐;这不是良善的快乐,而是邪恶的快乐。因为属于人的自我之物都是邪恶;邪恶的快乐当被感觉为良善时,就是地狱。那些行出良善,却相信它来自他们自己的人死后若不接受这个真理,即: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就会与地狱魔鬼为伍,最终与他们合而为一;而那些接受该真理的人会得到改造。不过,除了那些在生活中仰望神的人以外,没有人接受它。在生活中仰望神不是别的,就是避恶如罪。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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