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93

93.在灵界,我蒙允

93.在灵界,我蒙允许听见并看见那些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和那些相信良善来自他们自己的人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那些相信良善来自主的人面向主,接受良善的快乐和幸福。而那些相信良善来自他们自己的人却专注于自己,心里认为他们已经赚得良善。他们因专注于自己,故只能感受到他们自己的良善的快乐;这不是良善的快乐,而是邪恶的快乐。因为属于人的自我之物都是邪恶;邪恶的快乐当被感觉为良善时,就是地狱。那些行出良善,却相信它来自他们自己的人死后若不接受这个真理,即: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就会与地狱魔鬼为伍,最终与他们合而为一;而那些接受该真理的人会得到改造。不过,除了那些在生活中仰望神的人以外,没有人接受它。在生活中仰望神不是别的,就是避恶如罪。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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