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但很少有人能清楚明白,使一个人得以改造和重生的,就是对主的承认,以及对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的一种承认。也就是说,人们可能会想,既然主是全能,又愿意拯救所有人,那么这种承认有什么用呢?只要动动恻隐之心,难道祂就不能并愿意这样做吗?但这种想法并非来自主,也不是来自理解力的任何内在视觉,也就是来自任何光照或启示。因此,有必要简单说一说这种承认会产生什么效果。
在灵界,空间无非是表象,智慧带来同在,爱带来结合;反之亦然。对主的承认可能来自智慧,也可能来自爱。来自智慧的对主的承认就其本身而言,无非是知识,它来源于教义;来自爱的对主的承认来源于遵行教义的一种生活。后者产生结合,而前者产生同在。原因在于,那些弃绝关于主的教义之人离开主;而那些弃绝生活,没有弃绝教义的人是同在的,尽管是分离的。他们就像互相交谈,但对彼此没有爱的朋友。或就像这样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向另一个如向朋友那样说话,却恨他如同仇敌。
事实的确如此,这从以下共识清楚可知:教导得好,生活良善的人会得救,而教导得好,生活邪恶的人不会得救;还有,不承认神的人不能得救。这一切清楚表明,仅仅出于所谓的信思想主,却不出于仁做任何事的这种宗教是何性质。所以主说: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盖房子,把根基安在磐石上。惟有听见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6-49)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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