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但很少有人能清楚明白,使一个人得以改造和重生的,就是对主的承认,以及对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的一种承认。也就是说,人们可能会想,既然主是全能,又愿意拯救所有人,那么这种承认有什么用呢?只要动动恻隐之心,难道祂就不能并愿意这样做吗?但这种想法并非来自主,也不是来自理解力的任何内在视觉,也就是来自任何光照或启示。因此,有必要简单说一说这种承认会产生什么效果。
在灵界,空间无非是表象,智慧带来同在,爱带来结合;反之亦然。对主的承认可能来自智慧,也可能来自爱。来自智慧的对主的承认就其本身而言,无非是知识,它来源于教义;来自爱的对主的承认来源于遵行教义的一种生活。后者产生结合,而前者产生同在。原因在于,那些弃绝关于主的教义之人离开主;而那些弃绝生活,没有弃绝教义的人是同在的,尽管是分离的。他们就像互相交谈,但对彼此没有爱的朋友。或就像这样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向另一个如向朋友那样说话,却恨他如同仇敌。
事实的确如此,这从以下共识清楚可知:教导得好,生活良善的人会得救,而教导得好,生活邪恶的人不会得救;还有,不承认神的人不能得救。这一切清楚表明,仅仅出于所谓的信思想主,却不出于仁做任何事的这种宗教是何性质。所以主说: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盖房子,把根基安在磐石上。惟有听见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6-49)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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