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但很少有人能清楚明白,使一个人得以改造和重生的,就是对主的承认,以及对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的一种承认。也就是说,人们可能会想,既然主是全能,又愿意拯救所有人,那么这种承认有什么用呢?只要动动恻隐之心,难道祂就不能并愿意这样做吗?但这种想法并非来自主,也不是来自理解力的任何内在视觉,也就是来自任何光照或启示。因此,有必要简单说一说这种承认会产生什么效果。
在灵界,空间无非是表象,智慧带来同在,爱带来结合;反之亦然。对主的承认可能来自智慧,也可能来自爱。来自智慧的对主的承认就其本身而言,无非是知识,它来源于教义;来自爱的对主的承认来源于遵行教义的一种生活。后者产生结合,而前者产生同在。原因在于,那些弃绝关于主的教义之人离开主;而那些弃绝生活,没有弃绝教义的人是同在的,尽管是分离的。他们就像互相交谈,但对彼此没有爱的朋友。或就像这样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向另一个如向朋友那样说话,却恨他如同仇敌。
事实的确如此,这从以下共识清楚可知:教导得好,生活良善的人会得救,而教导得好,生活邪恶的人不会得救;还有,不承认神的人不能得救。这一切清楚表明,仅仅出于所谓的信思想主,却不出于仁做任何事的这种宗教是何性质。所以主说: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盖房子,把根基安在磐石上。惟有听见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6-49)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