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91

91.但很少有人能清

91.但很少有人能清楚明白,使一个人得以改造和重生的,就是对主的承认,以及对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的一种承认。也就是说,人们可能会想,既然主是全能,又愿意拯救所有人,那么这种承认有什么用呢?只要动动恻隐之心,难道祂就不能并愿意这样做吗?但这种想法并非来自主,也不是来自理解力的任何内在视觉,也就是来自任何光照或启示。因此,有必要简单说一说这种承认会产生什么效果。

在灵界,空间无非是表象,智慧带来同在,爱带来结合;反之亦然。对主的承认可能来自智慧,也可能来自爱。来自智慧的对主的承认就其本身而言,无非是知识,它来源于教义;来自爱的对主的承认来源于遵行教义的一种生活。后者产生结合,而前者产生同在。原因在于,那些弃绝关于主的教义之人离开主;而那些弃绝生活,没有弃绝教义的人是同在的,尽管是分离的。他们就像互相交谈,但对彼此没有爱的朋友。或就像这样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向另一个如向朋友那样说话,却恨他如同仇敌。

事实的确如此,这从以下共识清楚可知:教导得好,生活良善的人会得救,而教导得好,生活邪恶的人不会得救;还有,不承认神的人不能得救。这一切清楚表明,仅仅出于所谓的信思想主,却不出于仁做任何事的这种宗教是何性质。所以主说: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盖房子,把根基安在磐石上。惟有听见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6-49)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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