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由于一切意愿皆来自爱,一切理解皆来自智慧,故可推知,意愿的能力来自神性之爱,理解的能力来自神性智慧;因此,两者都来自主,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由此可知,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并非来自其它源头。人都是照理性(自由)行动的,因为自由和爱一样,与意愿是不可分离的。然而,人有一个内在意愿和一个外在意愿;他能照着外在意愿,而非同时照着内在意愿行动,如假冒为善者或阿谀奉承者所行的那样。然而,这种外在意愿来自自由,因为它来自一种渴望或爱,想要表现为别的东西,而不是他真实的样子,或来自对某种邪恶的爱,这爱是他内在意愿的一个延伸。但就像刚才(86节)说的,除邪恶之外,恶人不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做任何事。诚然,他能行善,但不是出于他的内在自由,也就是真正属于他的自由而行的。结果,这自由没有使他的外在自由成为良善。
54.然而,要阐明创造宇宙时施加于它的秩序的性质需要花费大量篇幅。下面有关创世的几节内容(75-80节)会给出该主题的大体轮廓。必须牢记,宇宙中的每一个事物都是按自己的秩序被造的,以使它能自行持续存在。它从一开始就承受这秩序,是为了与整个宇宙的秩序相联结,以便每个具体秩序能作为总体结构的部分而持续存在,因而与全体合而为一。
举几个例子。人是按他自己的秩序被造的,所以他的每一个部分也是按自己的秩序被造的;如头、躯体、心、肺、肝、胰、胃等都有各自的秩序;被称为肌肉的每一个运动器官有自己的秩序;每个感觉器官,如眼、耳、舌也有自己的秩序;没有自己秩序的血管或纤维根本就不存在;然而,这些无数部分与整个身体联结起来,并将自己安插在它里面,以便全体合而为一。所有其它事物也一样,仅仅列举一下就足以说明。地上的每个走兽、空中的每只飞鸟、海里的每条鱼,每个爬行动物,甚至每条虫子直到飞蛾,都有自己的秩序。每一树木、矮树丛、灌木和菜蔬也有自己的秩序;而且,每块石头、每种金属,直至每一粒微尘同样有自己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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