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89

89.由于一切意愿皆

89.由于一切意愿皆来自爱,一切理解皆来自智慧,故可推知,意愿的能力来自神性之爱,理解的能力来自神性智慧;因此,两者都来自主,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由此可知,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并非来自其它源头。人都是照理性(自由)行动的,因为自由和爱一样,与意愿是不可分离的。然而,人有一个内在意愿和一个外在意愿;他能照着外在意愿,而非同时照着内在意愿行动,如假冒为善者或阿谀奉承者所行的那样。然而,这种外在意愿来自自由,因为它来自一种渴望或爱,想要表现为别的东西,而不是他真实的样子,或来自对某种邪恶的爱,这爱是他内在意愿的一个延伸。但就像刚才(86节)说的,除邪恶之外,恶人不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做任何事。诚然,他能行善,但不是出于他的内在自由,也就是真正属于他的自由而行的。结果,这自由没有使他的外在自由成为良善。

真实的基督教 #363

363. 不过,为了

363. 不过,为了使关于信的这一条(即主、仁、信合为一体,正如人的生命、意愿、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能被视为真理并得到承认,有必要按下列次序予以讨论:
⑴主以其全部的圣爱、全部的圣智,因而全部的神性生命流入每个人。
⑵祂同样以信与仁的全部本质流入每个人。
⑶不过,人对这些的接受取决于他的形式。
⑷然而,将主、仁与信分割之人并非接受它们的形式,确切地说,是摧毁它们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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