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89

89.由于一切意愿皆

89.由于一切意愿皆来自爱,一切理解皆来自智慧,故可推知,意愿的能力来自神性之爱,理解的能力来自神性智慧;因此,两者都来自主,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由此可知,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并非来自其它源头。人都是照理性(自由)行动的,因为自由和爱一样,与意愿是不可分离的。然而,人有一个内在意愿和一个外在意愿;他能照着外在意愿,而非同时照着内在意愿行动,如假冒为善者或阿谀奉承者所行的那样。然而,这种外在意愿来自自由,因为它来自一种渴望或爱,想要表现为别的东西,而不是他真实的样子,或来自对某种邪恶的爱,这爱是他内在意愿的一个延伸。但就像刚才(86节)说的,除邪恶之外,恶人不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做任何事。诚然,他能行善,但不是出于他的内在自由,也就是真正属于他的自由而行的。结果,这自由没有使他的外在自由成为良善。

圣爱与圣智 #96

96.若留意自己头脑

96.若留意自己头脑的思维,谁都能看出,属灵之光完全不同于属世之光。因为当头脑思考时,它在光中看见它所思考的对象;作属灵思考的人便看见真理,不管在午夜还是在白昼。因此,光论及理解力,论到理解力,我们会说它看见了。故此,人有时会对别人所说的话回应说,他看到事实的确如此,意思是他明白了或理解了。理解力是属灵的,故无法凭属世之光看见,因为属世之光并非人里面所固有的,而是会随太阳退去。由此可见,理解力所享有的光不同于肉眼的,这光来自另一个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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