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89

89.由于一切意愿皆

89.由于一切意愿皆来自爱,一切理解皆来自智慧,故可推知,意愿的能力来自神性之爱,理解的能力来自神性智慧;因此,两者都来自主,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由此可知,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并非来自其它源头。人都是照理性(自由)行动的,因为自由和爱一样,与意愿是不可分离的。然而,人有一个内在意愿和一个外在意愿;他能照着外在意愿,而非同时照着内在意愿行动,如假冒为善者或阿谀奉承者所行的那样。然而,这种外在意愿来自自由,因为它来自一种渴望或爱,想要表现为别的东西,而不是他真实的样子,或来自对某种邪恶的爱,这爱是他内在意愿的一个延伸。但就像刚才(86节)说的,除邪恶之外,恶人不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做任何事。诚然,他能行善,但不是出于他的内在自由,也就是真正属于他的自由而行的。结果,这自由没有使他的外在自由成为良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1

SS11.在启示录第

SS11.在启示录第七章,经上说:

受印的数目有十四万四千,以色列每个支派有一万二千,如犹大支派,流便支派,迦得支派,亚设支派,拿弗他利支派,玛拿西支派,西缅支派,利未支派,以萨迦支派,西布伦支派,约瑟支派,便雅悯支派。(启示录7:4—8)

这些话的灵义是:凡从主接受教会的人都会得救。额上受印在灵义上表示被主承认并得救。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该教会的所有人;十二,一万二千,十四万四千表示所有人;以色列表示教会;每个支派表示教会的某个具体方面。人若不知道这些话的灵义,就会以为这是得救的准确人数,并且这些人只来自以色列和犹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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