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88

88.凡出于内在理解

88.凡出于内在理解力思考的人都能看出,意愿的能力和理解的能力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拥有能力本身,也就是拥有本质上的能力的那一位。只要考虑一下,能力来自哪里?它不是来自那在其最丰满的力量上拥有它,也就是在它自己的本质中,因而从它自己的本质而拥有它的那一位吗?这意味着这种能力本质上就是神性。每种能力都需要必须赋予它的一个提供,因而需要一个来自比它自身更内在或更高之物的一个指令。眼睛凭自己没有看的能力,耳朵凭自己没有听的能力,嘴巴凭自己没有说的能力,手凭自己没有行动的能力;这种提供和随之而来的指令必须来自头脑。头脑凭自己没有思考和意愿任何具体事的能力,除非某种更内在或更高的东西指挥它如此行。理解能力和意愿能力也一样;这些只能来自本身拥有意愿能力和理解能力的那一位。

由此可见,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这两种官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由于它们来自主,故可推知,人凭自己不能意愿或理解任何东西,只能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凡知道并相信对一切良善的意愿和对一切真理的理解都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的人,都会确信事实就是如此。圣言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人凭自己不能得什么,凭自己也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3:27; 15:5)


最后的审判 #34

34.当教会走到尽头

34.当教会走到尽头时,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就开始消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如前所示(14-22节);当只有极少数人进入天堂,许多人进入地狱时,一方的邪恶就会超过另一方的良善,因为邪恶随着地狱的增长而增长,人的一切邪恶皆来自地狱,一切良善皆来自天堂。由于随着教会走到尽头,邪恶超过良善,所以这时主审判所有人,恶人与善人分开,一切都回归秩序;一个新天堂被建立,地上的一个新教会也被建立,平衡由此得以恢复。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最后审判;对此,下文会有详细描述(45-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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