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人通过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这两种官能被改造和重生,没有它们,他无法被改造和重生,因为通过理性,他能明白和知道何为邪恶,何为良善,因而何为虚假,何为真理;通过自由,他能意愿他所明白和知道的。但只要对邪恶的爱之快乐掌权,他就不能自由地意愿良善和真理,并把它们纳入理性思维,因而不能把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因为如前所示(78-81节),人出于自由照理性所做的事,会实际上成为他的一部分;除非良善和真理成为人的一部分,否则,他无法被改造和重生。再者,人不会出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快乐行动,除非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之快乐被除去,因为这两种对立的爱的快乐无法共存。出于来自爱的快乐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由于理性支持爱,所以这也是照理性行动。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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