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85

85.人通过被称为理

85.人通过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这两种官能被改造和重生,没有它们,他无法被改造和重生,因为通过理性,他能明白和知道何为邪恶,何为良善,因而何为虚假,何为真理;通过自由,他能意愿他所明白和知道的。但只要对邪恶的爱之快乐掌权,他就不能自由地意愿良善和真理,并把它们纳入理性思维,因而不能把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因为如前所示(78-81节),人出于自由照理性所做的事,会实际上成为他的一部分;除非良善和真理成为人的一部分,否则,他无法被改造和重生。再者,人不会出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快乐行动,除非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之快乐被除去,因为这两种对立的爱的快乐无法共存。出于来自爱的快乐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由于理性支持爱,所以这也是照理性行动。

真实的基督教 #493

493.人自由接受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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