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83

83.人若不重生,就

83.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或天堂,因为人生在从父母遗传来的各种邪恶中,但也遗传了一种通过移走这些邪恶而变得属灵的能力。他若不变得属灵,就无法进入天堂。从属世到属灵的变化就是再生或重生。不过,若要明白人如何重生,必须考虑这三点,即:人的第一个状态,就是诅咒的状态是何性质;他的第二个状态,就是改造的状态是何性质;他的第三个状态,就是重生的状态是何性质。

人的第一个状态,就是诅咒的状态,是他通过遗传从父母那里得到的一种状态。因为人由此而生在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中,并从如同源泉的这些爱中而生在各种邪恶中。正是这些爱的快乐在引着他;这些快乐使他没有意识到自己陷入邪恶。因为源于爱的一切快乐只会被感觉为一种良善;因此,一个人若不重生,就只知道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是良善本身;统治或掌控所有人并拥有他们的一切财富是最高的良善。此外,这也是一切邪恶的源头,因为那时一个人出于爱只关心他自己,不关心任何人。即便他出于爱关心别人,那也是像一起合作时的魔鬼关心魔鬼,或贼关心贼一样。

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而在自己里面将这些爱和源于它们的邪恶合理化的人仍是属世的,并变得感官-肉体化,在自己的思维,也就是他们灵的思维里是疯狂的。尽管如此,只要还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仍能理性、明智地谈论并行动,因为他们是人,因而拥有理性和自由。然而,他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死后,当成为灵人时,除了在世时他们在灵里所感受到的快乐外,他们不能享有其它任何快乐。而这种快乐是地狱之爱的快乐,那时这快乐会转化为不快乐,甚至转化为极度痛苦和可怕的东西;这就是圣言中所说的折磨和地狱之火的意思。由此可见,人的第一个状态是一种诅咒的状态,那些不让自己重生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

人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改造的状态,是他开始根据天堂的喜乐而思想天堂,并由此思想神,就是赐予他天堂喜乐的那一位时所处的状态。但一开始,这种思维源于爱自己的快乐,这种快乐在他看来就是天堂的喜乐。只要这爱的快乐,连同从它流出的邪恶快乐掌权,那么他只会认为他通过倾出祷告、聆听讲道、领受圣餐、施舍穷人、帮助贫乏人、资助教会、捐助医院等等而接近天堂。在这种状态下,一个人只知道,只要思想宗教所教导的这些事,无论被称为信仰也好,还是被称为信和仁也好,他就会得救。他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他如此思想就会得救,因为他没有思想那给予他快乐的邪恶,只要这些快乐仍与他同在,邪恶本身也仍与他同在。邪恶的快乐来自对它们的欲望,这些欲望不断渴求它们,并且每当惧怕不阻止时,就会把它们带出来。

只要邪恶仍留在他们的爱之欲望和由此而来的快乐中,就没有信、仁、虔诚或敬拜可言,即便有也只是表面的,它们在世人看来是真的,其实并不是真的。它们好比从污泉流出来的水,这样的水是不能喝的。只要人出于宗教思想天堂和神,却不思想如罪的邪恶,他就继续处在第一个状态。但当他开始思想存在罪这种东西时,尤其当他在某种程度上在自己里面检查它,不想去做它时,就到达第二个状态,就是改造的状态。

人的第三个状态,就是重生的状态,接过并延续前一个状态。当一个人停止如罪的邪恶时,它就开始了,并随着这个人避开它们而发展,随着他与它们争战而完善。那时,他因靠主得胜,所以便重生了。对一个重生之人来说,他的整个生命秩序都翻转了;他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因为当属世之物与属灵之物分离时,它违反秩序,而属灵之物符合秩序。因此,重生之人出于仁爱行动,并使得这仁爱的元素也变成他信仰的一部分。然而,他只在处于真理的程度内变得属灵,因为人只有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才能重生。他通过真理认识生活,通过生活实践真理,从而将良善和真理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天堂便在这婚姻之中。


真实的基督教 #131

131.这些事也可通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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