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83

83.人若不重生,就

83.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或天堂,因为人生在从父母遗传来的各种邪恶中,但也遗传了一种通过移走这些邪恶而变得属灵的能力。他若不变得属灵,就无法进入天堂。从属世到属灵的变化就是再生或重生。不过,若要明白人如何重生,必须考虑这三点,即:人的第一个状态,就是诅咒的状态是何性质;他的第二个状态,就是改造的状态是何性质;他的第三个状态,就是重生的状态是何性质。

人的第一个状态,就是诅咒的状态,是他通过遗传从父母那里得到的一种状态。因为人由此而生在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中,并从如同源泉的这些爱中而生在各种邪恶中。正是这些爱的快乐在引着他;这些快乐使他没有意识到自己陷入邪恶。因为源于爱的一切快乐只会被感觉为一种良善;因此,一个人若不重生,就只知道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是良善本身;统治或掌控所有人并拥有他们的一切财富是最高的良善。此外,这也是一切邪恶的源头,因为那时一个人出于爱只关心他自己,不关心任何人。即便他出于爱关心别人,那也是像一起合作时的魔鬼关心魔鬼,或贼关心贼一样。

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而在自己里面将这些爱和源于它们的邪恶合理化的人仍是属世的,并变得感官-肉体化,在自己的思维,也就是他们灵的思维里是疯狂的。尽管如此,只要还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仍能理性、明智地谈论并行动,因为他们是人,因而拥有理性和自由。然而,他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死后,当成为灵人时,除了在世时他们在灵里所感受到的快乐外,他们不能享有其它任何快乐。而这种快乐是地狱之爱的快乐,那时这快乐会转化为不快乐,甚至转化为极度痛苦和可怕的东西;这就是圣言中所说的折磨和地狱之火的意思。由此可见,人的第一个状态是一种诅咒的状态,那些不让自己重生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

人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改造的状态,是他开始根据天堂的喜乐而思想天堂,并由此思想神,就是赐予他天堂喜乐的那一位时所处的状态。但一开始,这种思维源于爱自己的快乐,这种快乐在他看来就是天堂的喜乐。只要这爱的快乐,连同从它流出的邪恶快乐掌权,那么他只会认为他通过倾出祷告、聆听讲道、领受圣餐、施舍穷人、帮助贫乏人、资助教会、捐助医院等等而接近天堂。在这种状态下,一个人只知道,只要思想宗教所教导的这些事,无论被称为信仰也好,还是被称为信和仁也好,他就会得救。他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他如此思想就会得救,因为他没有思想那给予他快乐的邪恶,只要这些快乐仍与他同在,邪恶本身也仍与他同在。邪恶的快乐来自对它们的欲望,这些欲望不断渴求它们,并且每当惧怕不阻止时,就会把它们带出来。

只要邪恶仍留在他们的爱之欲望和由此而来的快乐中,就没有信、仁、虔诚或敬拜可言,即便有也只是表面的,它们在世人看来是真的,其实并不是真的。它们好比从污泉流出来的水,这样的水是不能喝的。只要人出于宗教思想天堂和神,却不思想如罪的邪恶,他就继续处在第一个状态。但当他开始思想存在罪这种东西时,尤其当他在某种程度上在自己里面检查它,不想去做它时,就到达第二个状态,就是改造的状态。

人的第三个状态,就是重生的状态,接过并延续前一个状态。当一个人停止如罪的邪恶时,它就开始了,并随着这个人避开它们而发展,随着他与它们争战而完善。那时,他因靠主得胜,所以便重生了。对一个重生之人来说,他的整个生命秩序都翻转了;他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因为当属世之物与属灵之物分离时,它违反秩序,而属灵之物符合秩序。因此,重生之人出于仁爱行动,并使得这仁爱的元素也变成他信仰的一部分。然而,他只在处于真理的程度内变得属灵,因为人只有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才能重生。他通过真理认识生活,通过生活实践真理,从而将良善和真理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天堂便在这婚姻之中。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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