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83

83.人若不重生,就

83.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或天堂,因为人生在从父母遗传来的各种邪恶中,但也遗传了一种通过移走这些邪恶而变得属灵的能力。他若不变得属灵,就无法进入天堂。从属世到属灵的变化就是再生或重生。不过,若要明白人如何重生,必须考虑这三点,即:人的第一个状态,就是诅咒的状态是何性质;他的第二个状态,就是改造的状态是何性质;他的第三个状态,就是重生的状态是何性质。

人的第一个状态,就是诅咒的状态,是他通过遗传从父母那里得到的一种状态。因为人由此而生在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中,并从如同源泉的这些爱中而生在各种邪恶中。正是这些爱的快乐在引着他;这些快乐使他没有意识到自己陷入邪恶。因为源于爱的一切快乐只会被感觉为一种良善;因此,一个人若不重生,就只知道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是良善本身;统治或掌控所有人并拥有他们的一切财富是最高的良善。此外,这也是一切邪恶的源头,因为那时一个人出于爱只关心他自己,不关心任何人。即便他出于爱关心别人,那也是像一起合作时的魔鬼关心魔鬼,或贼关心贼一样。

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而在自己里面将这些爱和源于它们的邪恶合理化的人仍是属世的,并变得感官-肉体化,在自己的思维,也就是他们灵的思维里是疯狂的。尽管如此,只要还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仍能理性、明智地谈论并行动,因为他们是人,因而拥有理性和自由。然而,他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死后,当成为灵人时,除了在世时他们在灵里所感受到的快乐外,他们不能享有其它任何快乐。而这种快乐是地狱之爱的快乐,那时这快乐会转化为不快乐,甚至转化为极度痛苦和可怕的东西;这就是圣言中所说的折磨和地狱之火的意思。由此可见,人的第一个状态是一种诅咒的状态,那些不让自己重生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

人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改造的状态,是他开始根据天堂的喜乐而思想天堂,并由此思想神,就是赐予他天堂喜乐的那一位时所处的状态。但一开始,这种思维源于爱自己的快乐,这种快乐在他看来就是天堂的喜乐。只要这爱的快乐,连同从它流出的邪恶快乐掌权,那么他只会认为他通过倾出祷告、聆听讲道、领受圣餐、施舍穷人、帮助贫乏人、资助教会、捐助医院等等而接近天堂。在这种状态下,一个人只知道,只要思想宗教所教导的这些事,无论被称为信仰也好,还是被称为信和仁也好,他就会得救。他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他如此思想就会得救,因为他没有思想那给予他快乐的邪恶,只要这些快乐仍与他同在,邪恶本身也仍与他同在。邪恶的快乐来自对它们的欲望,这些欲望不断渴求它们,并且每当惧怕不阻止时,就会把它们带出来。

只要邪恶仍留在他们的爱之欲望和由此而来的快乐中,就没有信、仁、虔诚或敬拜可言,即便有也只是表面的,它们在世人看来是真的,其实并不是真的。它们好比从污泉流出来的水,这样的水是不能喝的。只要人出于宗教思想天堂和神,却不思想如罪的邪恶,他就继续处在第一个状态。但当他开始思想存在罪这种东西时,尤其当他在某种程度上在自己里面检查它,不想去做它时,就到达第二个状态,就是改造的状态。

人的第三个状态,就是重生的状态,接过并延续前一个状态。当一个人停止如罪的邪恶时,它就开始了,并随着这个人避开它们而发展,随着他与它们争战而完善。那时,他因靠主得胜,所以便重生了。对一个重生之人来说,他的整个生命秩序都翻转了;他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因为当属世之物与属灵之物分离时,它违反秩序,而属灵之物符合秩序。因此,重生之人出于仁爱行动,并使得这仁爱的元素也变成他信仰的一部分。然而,他只在处于真理的程度内变得属灵,因为人只有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才能重生。他通过真理认识生活,通过生活实践真理,从而将良善和真理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天堂便在这婚姻之中。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35

SS35.在《新耶路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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