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如果一个人认为这些邪恶是可允许的,那么即便他不去作,这些邪恶也会成为他的一部分;因为凡在思维上认为可允许的事,都来自意愿,因为那时有同意。因此,当一个人认为某种具体的邪恶是可允许的时,他就把它从内在约束中释放出来,仅仅因为外在约束,也就是惧怕而不去做它。由于他的灵钟爱这恶,所以一旦外在约束被除去,他就会随心所欲地行出来。与此同时,他不断在灵里行这恶。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108-113节)。
168.必须进一步知道,目的是原因中的一切,也是结果中的一切。正因如此,目的、原因和结果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不过,目的要成为原因中的一切,必须有来自原因中的目的的某种东西,以便目的能居于其中。目的要成为结果中的一切,必须有来自经由原因而在结果中的目的的某种东西,以便目的能居于其中。因为目的不可能单独存在,必须存在于它所产生的事物中,它本身的一切都能居于其中,通过起作用而产生结果,直到它有恒久的存在。它恒久存在之处就是最终目的,被称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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