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一个人只是思想,甚至思想去意愿的事不会成为他的一部分,除非同时他意愿它到了只要有机会,就会把它行出来的地步。这是因为当人如此做事时,他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或出于意愿的情感通过理解力的思维来做的。但只要它仅仅是思维的事,就不可能成为人的一部分,因为那时,理解力不会与意愿结合,或说理解力的思维不会与意愿的情感结合,而是意愿及其情感与理解力及其思维结合,如《圣爱与圣智》第五部分多处所说明的。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岂不知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吗?惟独从口里出来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它们才污秽人。(马太福音15:11, 17-19)
“口”在灵义上表示思维,因为思维通过口说话;而“心”在灵义上表示属于爱的情感。当一个人出于这情感思考和说话时,他就使自己变得不洁。路加福音(6:45)中的“心”表示属于爱或意愿的情感,“口”表示属于理解力的思维。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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