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一个人只是思想,甚至思想去意愿的事不会成为他的一部分,除非同时他意愿它到了只要有机会,就会把它行出来的地步。这是因为当人如此做事时,他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或出于意愿的情感通过理解力的思维来做的。但只要它仅仅是思维的事,就不可能成为人的一部分,因为那时,理解力不会与意愿结合,或说理解力的思维不会与意愿的情感结合,而是意愿及其情感与理解力及其思维结合,如《圣爱与圣智》第五部分多处所说明的。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岂不知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吗?惟独从口里出来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它们才污秽人。(马太福音15:11, 17-19)
“口”在灵义上表示思维,因为思维通过口说话;而“心”在灵义上表示属于爱的情感。当一个人出于这情感思考和说话时,他就使自己变得不洁。路加福音(6:45)中的“心”表示属于爱或意愿的情感,“口”表示属于理解力的思维。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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