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一个人只是思想,甚至思想去意愿的事不会成为他的一部分,除非同时他意愿它到了只要有机会,就会把它行出来的地步。这是因为当人如此做事时,他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或出于意愿的情感通过理解力的思维来做的。但只要它仅仅是思维的事,就不可能成为人的一部分,因为那时,理解力不会与意愿结合,或说理解力的思维不会与意愿的情感结合,而是意愿及其情感与理解力及其思维结合,如《圣爱与圣智》第五部分多处所说明的。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岂不知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吗?惟独从口里出来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它们才污秽人。(马太福音15:11, 17-19)
“口”在灵义上表示思维,因为思维通过口说话;而“心”在灵义上表示属于爱的情感。当一个人出于这情感思考和说话时,他就使自己变得不洁。路加福音(6:45)中的“心”表示属于爱或意愿的情感,“口”表示属于理解力的思维。
304.从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的这种普遍起源中,它们各自获得相似的秩序;因为它们也是从其最初元素行进到其相对静止的最终或最外在的元素,以至于终止于其中,变得持久。人体纤维就是这样从其最初形式发出,直到最终变成肌腱;同样,纤维及其血管从其最初形式发出,直到变成软骨和骨头,使得它们可以停靠于其上,变得持久。由于人里面的纤维和血管从始至终的进程是这样的,所以它们的状态也遵循类似的进程。它们的状态就是感觉、思维和情感。这些也从其最初起源,就是它们处于光之状态所在的地方发出,一直行进到其最终或最外在的形式,就是它们处于相对黑暗的状态所在的地方,或从其最初起源,就是它们处于热之状态所在的地方发出,一直行进到其最终或最外在的形式,就是它们缺乏热所在的地方。由于这些的进程是这样的,所以爱及其一切和智慧及其一切的进程也是这样的。总之,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的进程都是这样的。此处的观点和前面(222-229节)所论证的一样,即:一切受造物,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都有两种层级。这两种层级甚至存在于最小的事物中,因为根据天使的属灵观念(300节),灵界太阳是唯一的一种物质,一切事物皆源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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