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我们说,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所行的,都是永久的,因为凡一个人已经归给自己的东西,都是无法根除的。它已经成为他的爱,同时他的理性,或他的意愿,同时他的理解力,因而他生命的一部分。事实上,它能被移走,但不能被根除。当被移走时,可以说它从中心被转移到周边,在那里住下来,这就是“永久”的意思。
例如,如果一个人在青少年和成年早期因出于爱的享受而行了某种邪恶,如欺诈、亵渎、报复或通奸,由于这些事是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而行的,所以他将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但如果他后来悔改了,避开它们并视之为必须恨恶的罪,从而出于自由照着理性避免作这些恶,那么与它们对立的良善就会归给他。那时,这些良善构成中心,并照着他厌恶和远离这些邪恶的程度而把它们移到越来越远的周边。然而,邪恶仍无法被逐出到根除的地步,尽管它们看似被根除,这一切是通过主使人避免作恶,并将他保持在良善中实现的。人的一切遗传之恶和一切实际邪恶都是这种情况。
此外,我曾看见这一点被天堂里的一些人的经历所证明,这些人以为他们摆脱了邪恶,因为他们被主保持在良善中。但为了防止他们认为他们实际拥有了他们正在享有的良善,他们从天堂下来,被带回到他们的邪恶中,直到他们最终认识到,凭自己,他们只会沉浸于邪恶,但靠着主被保持在良善中。一旦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就被带回天堂。
很重要的是,要知道,这些良善只有在永远属于人里面的主的意义上才会变成他的一部分。人承认这一点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允许他体验到良善是他自己的,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似乎是他自己在爱邻舍,或拥有仁爱,似乎是他自己相信或拥有信仰,似乎是他自己在实行良善和理解真理,因而似乎是他自己有智慧。凡被光照的人由此都能看出主愿意人所享有的这种表象的性质和力量;主愿意这样是为了拯救人;因为没有这种表象,没有人能得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42-45节)。
37.在当今教会,信如此罕见,以至于可以说它几乎不存在。这一点从对许多人,无论有学问的还是简单人的检查明显看出来,死后,他们作为灵人受到检查,以查看他们在世时持有什么样的信。结果发现,他们每个人都以为信仅仅是相信,并说服自己相信事实的确如此。比较有学问的人则认为信就是对他们因主的受难和代求而得救的完全相信、信靠和信心。他们当中几乎没有一人知道,没有仁或爱,就没有信。事实上,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对邻之仁,也不知道思考和意愿之间有什么不同。他们大多数人都背对仁,声称仁没有用,唯独信成就一切。当被告知,仁与信为一,如同意愿与理解力为一,仁居于意愿,信居于理解力,将仁与信分离,如同将意愿与理解力分离时,他们听不懂。我由此清楚看出,如今信几乎荡然无存。
这一点也活生生地被证明给他们。那些被错误地说服相信自己有信的人被带入一个拥有真正信仰的天使社群;当他们与它交流时,清楚发觉他们没有信,后来他们也当着许多人的面承认了这一事实。这一点也以其它方式被证明给那些标榜信仰,以为他们已经信了,却没有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没有仁爱的人。他们每个人都承认他们没有信,因为当他们活在自然界时,其灵的生命就没有信;相反,信还在他们的生命之外,仅在某种外在思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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