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我们说,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所行的,都是永久的,因为凡一个人已经归给自己的东西,都是无法根除的。它已经成为他的爱,同时他的理性,或他的意愿,同时他的理解力,因而他生命的一部分。事实上,它能被移走,但不能被根除。当被移走时,可以说它从中心被转移到周边,在那里住下来,这就是“永久”的意思。
例如,如果一个人在青少年和成年早期因出于爱的享受而行了某种邪恶,如欺诈、亵渎、报复或通奸,由于这些事是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而行的,所以他将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但如果他后来悔改了,避开它们并视之为必须恨恶的罪,从而出于自由照着理性避免作这些恶,那么与它们对立的良善就会归给他。那时,这些良善构成中心,并照着他厌恶和远离这些邪恶的程度而把它们移到越来越远的周边。然而,邪恶仍无法被逐出到根除的地步,尽管它们看似被根除,这一切是通过主使人避免作恶,并将他保持在良善中实现的。人的一切遗传之恶和一切实际邪恶都是这种情况。
此外,我曾看见这一点被天堂里的一些人的经历所证明,这些人以为他们摆脱了邪恶,因为他们被主保持在良善中。但为了防止他们认为他们实际拥有了他们正在享有的良善,他们从天堂下来,被带回到他们的邪恶中,直到他们最终认识到,凭自己,他们只会沉浸于邪恶,但靠着主被保持在良善中。一旦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就被带回天堂。
很重要的是,要知道,这些良善只有在永远属于人里面的主的意义上才会变成他的一部分。人承认这一点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允许他体验到良善是他自己的,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似乎是他自己在爱邻舍,或拥有仁爱,似乎是他自己相信或拥有信仰,似乎是他自己在实行良善和理解真理,因而似乎是他自己有智慧。凡被光照的人由此都能看出主愿意人所享有的这种表象的性质和力量;主愿意这样是为了拯救人;因为没有这种表象,没有人能得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42-45节)。
2.在圣言中,提及天地毁灭的经文如下:
你们要向天举目,观看下面的地;因为天必像烟气而消散,地必如衣服渐渐破旧。(以赛亚书51:6)
看哪,我要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以赛亚书65:17)
我要造新天新地。(以赛亚书66:22)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天就挪移,好像书卷被卷起来。(启示录6:13, 14)
我又看见一个大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地方了。(启示录20:11)
我又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启示录21:1)
在这些经文中,“新天”不是指可见的天,而是指人类聚集所在的真实天堂。因为天堂是由基督教会开始以来的所有人类形成的;但住在那里的,不是天使,而是具有各种宗教信仰的灵人。这个天正是即将废去的“先前的天”;下文会详细解释它是如何废去的;在此仅提及这些以说明何谓即将废去的“先前的天”。凡思维受到一点光照的人都能看出,它不是指星空,就是此处所说的创造的浩瀚穹苍,而是指灵义上的天,就是天使和灵人所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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