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9

79.我们说,凡一个

79.我们说,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所行的,都是永久的,因为凡一个人已经归给自己的东西,都是无法根除的。它已经成为他的爱,同时他的理性,或他的意愿,同时他的理解力,因而他生命的一部分。事实上,它能被移走,但不能被根除。当被移走时,可以说它从中心被转移到周边,在那里住下来,这就是“永久”的意思。

例如,如果一个人在青少年和成年早期因出于爱的享受而行了某种邪恶,如欺诈、亵渎、报复或通奸,由于这些事是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而行的,所以他将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但如果他后来悔改了,避开它们并视之为必须恨恶的罪,从而出于自由照着理性避免作这些恶,那么与它们对立的良善就会归给他。那时,这些良善构成中心,并照着他厌恶和远离这些邪恶的程度而把它们移到越来越远的周边。然而,邪恶仍无法被逐出到根除的地步,尽管它们看似被根除,这一切是通过主使人避免作恶,并将他保持在良善中实现的。人的一切遗传之恶和一切实际邪恶都是这种情况。

此外,我曾看见这一点被天堂里的一些人的经历所证明,这些人以为他们摆脱了邪恶,因为他们被主保持在良善中。但为了防止他们认为他们实际拥有了他们正在享有的良善,他们从天堂下来,被带回到他们的邪恶中,直到他们最终认识到,凭自己,他们只会沉浸于邪恶,但靠着主被保持在良善中。一旦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就被带回天堂。

很重要的是,要知道,这些良善只有在永远属于人里面的主的意义上才会变成他的一部分。人承认这一点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允许他体验到良善是他自己的,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似乎是他自己在爱邻舍,或拥有仁爱,似乎是他自己相信或拥有信仰,似乎是他自己在实行良善和理解真理,因而似乎是他自己有智慧。凡被光照的人由此都能看出主愿意人所享有的这种表象的性质和力量;主愿意这样是为了拯救人;因为没有这种表象,没有人能得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42-45节)。


真实的基督教 #61

61.神通过符合秩序

61.神通过符合秩序的万物直觉、知道并看见违反秩序所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小细节。原因在于,神不会将人保守在罪恶中,而是使他从罪恶中退离。所以,祂不是引导他,而是与他相争。通过恶与假不断抗争、搏斗、抵抗、憎恶和反对祂自己的善与真,神能直觉它们的性质和程度。这从以下事实可推知,神全在于其秩序的一切细节中,对于它们当中的每一个也是全知的。这就好比某人的耳朵十分熟悉和谐一致的和音,因此能精确分辨出声音听上去如何不和谐、不一致,并且到了何种程度;或好比充满快乐感觉的人能洞察不快乐感觉的干扰;同样好比目光专注于美丽物体的人能对它旁边的丑陋物体形成精确评估,这就是为何画家习惯在漂亮的脸旁边摆一张丑脸的原因。当恶和假与善和真相争时,善和真的情形也是如此,因为通过善和真能清晰觉察恶和假。凡处于良善者皆能察觉邪恶,凡处于真理者皆能看清虚假。原因在于,良善处于天堂之热,真理处于天堂之光;而邪恶处于地狱之冷,虚假处于地狱之暗。这一点可用以下事实来说明:天堂天使能看清地狱所发生的一切,以及那里存在哪类怪物;而反过来,地狱灵人却全然不知天堂所发生的一切,甚至看不见天使,如同一个瞎子,或眼睛注视虚空或太空。理解力被智慧光照的人,好比人正午站在高山上,对下面的所有事物都看得了了分明;而享有更高光明的人则好比人透过望远镜去看周边和下面的物体,仿佛它们近在咫尺。但那些因确信谬念而处于地狱虚假之光的人,则好比人在夜里手拿灯笼站在同一座高山上,只能看见离他最近的物体,并且不能分辨这些物体的形状或颜色等属性。人若拥有稍许真理之光,但却过着邪恶生活,那么他在以对邪恶的喜爱为乐时,一开始看真理,就跟猫看挂在花园里的亚麻布差不多,这猫会飞扑到亚麻布上,好象那是它的庇护所。后来,他变得象夜鸟,最后变得象尖叫的猫头鹰。那时,他变得象扫烟囱的人,紧紧靠在烟囱的阴暗角落里,向上看,只能透过烟雾看到天空,向下看,则只能看到升起烟雾的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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