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我们说,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所行的,都是永久的,因为凡一个人已经归给自己的东西,都是无法根除的。它已经成为他的爱,同时他的理性,或他的意愿,同时他的理解力,因而他生命的一部分。事实上,它能被移走,但不能被根除。当被移走时,可以说它从中心被转移到周边,在那里住下来,这就是“永久”的意思。
例如,如果一个人在青少年和成年早期因出于爱的享受而行了某种邪恶,如欺诈、亵渎、报复或通奸,由于这些事是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而行的,所以他将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但如果他后来悔改了,避开它们并视之为必须恨恶的罪,从而出于自由照着理性避免作这些恶,那么与它们对立的良善就会归给他。那时,这些良善构成中心,并照着他厌恶和远离这些邪恶的程度而把它们移到越来越远的周边。然而,邪恶仍无法被逐出到根除的地步,尽管它们看似被根除,这一切是通过主使人避免作恶,并将他保持在良善中实现的。人的一切遗传之恶和一切实际邪恶都是这种情况。
此外,我曾看见这一点被天堂里的一些人的经历所证明,这些人以为他们摆脱了邪恶,因为他们被主保持在良善中。但为了防止他们认为他们实际拥有了他们正在享有的良善,他们从天堂下来,被带回到他们的邪恶中,直到他们最终认识到,凭自己,他们只会沉浸于邪恶,但靠着主被保持在良善中。一旦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就被带回天堂。
很重要的是,要知道,这些良善只有在永远属于人里面的主的意义上才会变成他的一部分。人承认这一点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允许他体验到良善是他自己的,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似乎是他自己在爱邻舍,或拥有仁爱,似乎是他自己相信或拥有信仰,似乎是他自己在实行良善和理解真理,因而似乎是他自己有智慧。凡被光照的人由此都能看出主愿意人所享有的这种表象的性质和力量;主愿意这样是为了拯救人;因为没有这种表象,没有人能得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42-45节)。
420.人皆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被称为内在人的,就是内在,被称为外在人的,就是外在。人若不知道何为内在人和外在人,或许以为内在人就是进行思考和意愿的那一个,而外在人则是进行言说和行动的那一个。不可否认,言语和行为是外在人的功能,思维和意愿是内在人的功能;不过,本质上构成内在人和外在人的,并不是它们。众所周知,人的心智就是内在人;不过,心智本身被分为两个区域:其中更高更内层的那一个是属灵的,更低更外层的那一个是属世的。属灵的心智专注于灵界,注意的对象是灵界事物,无论是天堂中的,还是地狱里的;天堂和地狱都是灵界的一部分。然而,属世的心智专注于尘世,注意的对象是尘世事物,无论善的还是恶的。人的一切行为和话语都直接出自其心智的低层区域,间接出自高层区域,因为心智的低层区域更接近身体感觉,而高层区域则离它们更远一些。人类心智有这样的划分,是因为他们同时被造为属灵和属世的,因而不是动物,而是人类。
这清楚表明,首先关注尘世和自己的人是外在人,因为无论身体还是心智,他都是属世的。首先关注属天堂和教会之物的人是内在人,因为无论身体还是心智,他都是属灵的;他在身体方面也是属灵的,因为他的行为和话语都是从其属灵的高层心智经由属世的低层心智发出的。众所周知,结果是从身体发出的,产生结果的原因是从心智发出的;并且原因是结果的全部。人的心智就是如此划分的,这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人能戴上面具,扮演谄媚者、伪君子和演员的角色;他能表面上同意别人说的话,暗地里却嘲笑它;嘲笑出自他的高层心智,同意出自他的低层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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