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我们说,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所行的,都是永久的,因为凡一个人已经归给自己的东西,都是无法根除的。它已经成为他的爱,同时他的理性,或他的意愿,同时他的理解力,因而他生命的一部分。事实上,它能被移走,但不能被根除。当被移走时,可以说它从中心被转移到周边,在那里住下来,这就是“永久”的意思。
例如,如果一个人在青少年和成年早期因出于爱的享受而行了某种邪恶,如欺诈、亵渎、报复或通奸,由于这些事是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而行的,所以他将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但如果他后来悔改了,避开它们并视之为必须恨恶的罪,从而出于自由照着理性避免作这些恶,那么与它们对立的良善就会归给他。那时,这些良善构成中心,并照着他厌恶和远离这些邪恶的程度而把它们移到越来越远的周边。然而,邪恶仍无法被逐出到根除的地步,尽管它们看似被根除,这一切是通过主使人避免作恶,并将他保持在良善中实现的。人的一切遗传之恶和一切实际邪恶都是这种情况。
此外,我曾看见这一点被天堂里的一些人的经历所证明,这些人以为他们摆脱了邪恶,因为他们被主保持在良善中。但为了防止他们认为他们实际拥有了他们正在享有的良善,他们从天堂下来,被带回到他们的邪恶中,直到他们最终认识到,凭自己,他们只会沉浸于邪恶,但靠着主被保持在良善中。一旦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就被带回天堂。
很重要的是,要知道,这些良善只有在永远属于人里面的主的意义上才会变成他的一部分。人承认这一点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允许他体验到良善是他自己的,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似乎是他自己在爱邻舍,或拥有仁爱,似乎是他自己相信或拥有信仰,似乎是他自己在实行良善和理解真理,因而似乎是他自己有智慧。凡被光照的人由此都能看出主愿意人所享有的这种表象的性质和力量;主愿意这样是为了拯救人;因为没有这种表象,没有人能得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42-45节)。
358.⑶人还能为自己获取仁与信的生命。这种情形也一样,他若靠近本为生命的主,就能获取仁与信的生命。谁都可以靠近祂,没有阻碍,因为祂不断邀请每个人到祂这里来。祂说:
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翰福音6:35,37)
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翰福音7:37)
还有:
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召的人来赴席。最后,祂说,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马太福音22:1-9)
谁不知道这样的邀请或呼召是普世的,接受便是恩典?人通过靠近主获得生命,因为主是生命之本,不仅是信之生命,还是仁之生命。主是那生命,人从主那里获得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太初有道。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耶稣说,跟从我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
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翰福音11:25)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祂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信与仁的生命是指属灵的生命,人在世时,主将它赐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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