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9

79.我们说,凡一个

79.我们说,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所行的,都是永久的,因为凡一个人已经归给自己的东西,都是无法根除的。它已经成为他的爱,同时他的理性,或他的意愿,同时他的理解力,因而他生命的一部分。事实上,它能被移走,但不能被根除。当被移走时,可以说它从中心被转移到周边,在那里住下来,这就是“永久”的意思。

例如,如果一个人在青少年和成年早期因出于爱的享受而行了某种邪恶,如欺诈、亵渎、报复或通奸,由于这些事是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而行的,所以他将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但如果他后来悔改了,避开它们并视之为必须恨恶的罪,从而出于自由照着理性避免作这些恶,那么与它们对立的良善就会归给他。那时,这些良善构成中心,并照着他厌恶和远离这些邪恶的程度而把它们移到越来越远的周边。然而,邪恶仍无法被逐出到根除的地步,尽管它们看似被根除,这一切是通过主使人避免作恶,并将他保持在良善中实现的。人的一切遗传之恶和一切实际邪恶都是这种情况。

此外,我曾看见这一点被天堂里的一些人的经历所证明,这些人以为他们摆脱了邪恶,因为他们被主保持在良善中。但为了防止他们认为他们实际拥有了他们正在享有的良善,他们从天堂下来,被带回到他们的邪恶中,直到他们最终认识到,凭自己,他们只会沉浸于邪恶,但靠着主被保持在良善中。一旦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就被带回天堂。

很重要的是,要知道,这些良善只有在永远属于人里面的主的意义上才会变成他的一部分。人承认这一点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允许他体验到良善是他自己的,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似乎是他自己在爱邻舍,或拥有仁爱,似乎是他自己相信或拥有信仰,似乎是他自己在实行良善和理解真理,因而似乎是他自己有智慧。凡被光照的人由此都能看出主愿意人所享有的这种表象的性质和力量;主愿意这样是为了拯救人;因为没有这种表象,没有人能得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42-45节)。


真实的基督教 #337

337.得救之信是神

337.得救之信是神,救主,因为祂既是神,也是人,祂在父里面、父也在祂里面;因此,祂们是一;故凡转向祂的人,同时也转向了父,从而转向独一神,再没有其它得救之信了。
我们当相信或信仰神的儿子、救赎者和救主,就是从耶和华受孕、经童女玛利亚生出,被称为耶稣基督的那一位。这一点从祂及后来祂的使徒频繁重复的命令明显可知。祂自己命令要信祂,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16)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47,48)
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5)
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众人问他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稣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约翰福音6:28,29)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耶稣说:“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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