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我们说,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所行的,都是永久的,因为凡一个人已经归给自己的东西,都是无法根除的。它已经成为他的爱,同时他的理性,或他的意愿,同时他的理解力,因而他生命的一部分。事实上,它能被移走,但不能被根除。当被移走时,可以说它从中心被转移到周边,在那里住下来,这就是“永久”的意思。
例如,如果一个人在青少年和成年早期因出于爱的享受而行了某种邪恶,如欺诈、亵渎、报复或通奸,由于这些事是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而行的,所以他将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但如果他后来悔改了,避开它们并视之为必须恨恶的罪,从而出于自由照着理性避免作这些恶,那么与它们对立的良善就会归给他。那时,这些良善构成中心,并照着他厌恶和远离这些邪恶的程度而把它们移到越来越远的周边。然而,邪恶仍无法被逐出到根除的地步,尽管它们看似被根除,这一切是通过主使人避免作恶,并将他保持在良善中实现的。人的一切遗传之恶和一切实际邪恶都是这种情况。
此外,我曾看见这一点被天堂里的一些人的经历所证明,这些人以为他们摆脱了邪恶,因为他们被主保持在良善中。但为了防止他们认为他们实际拥有了他们正在享有的良善,他们从天堂下来,被带回到他们的邪恶中,直到他们最终认识到,凭自己,他们只会沉浸于邪恶,但靠着主被保持在良善中。一旦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就被带回天堂。
很重要的是,要知道,这些良善只有在永远属于人里面的主的意义上才会变成他的一部分。人承认这一点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允许他体验到良善是他自己的,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似乎是他自己在爱邻舍,或拥有仁爱,似乎是他自己相信或拥有信仰,似乎是他自己在实行良善和理解真理,因而似乎是他自己有智慧。凡被光照的人由此都能看出主愿意人所享有的这种表象的性质和力量;主愿意这样是为了拯救人;因为没有这种表象,没有人能得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42-45节)。
3.新天堂与新教会的具体信仰如下:
耶和华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以神圣真理的形式,即圣言、与神同在之神而降世,并取了人的形式,以便将天堂、地狱和教会的一切都归入秩序。因为那时,地狱的力量胜过了天堂的力量,地上恶的力量胜过了善的力量,因此一场灭顶之灾的威胁即将来临。耶和华神藉着祂的人身,就是神圣真理,消除了这个迫在眉睫的诅咒,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人类,祂随即以其人性将神圣真理与神圣良善,或神圣智慧与神圣之爱结合起来,因而以其荣耀的人性并连同它一起回到自永恒就是祂的神性中。所有这一切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含义: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同一福音书:
我由父而出,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去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还有: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上述经文表明,若没有主的降世,没有人能得救。今天的情形也差不多。若非主以神圣真理的形式,即圣言,再次降世,如今无人得救。
在人这一方,信的具体细节是:
①神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②得救之信就是信祂。
③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
④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神并来自神。
⑤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出这些行为,但必须相信它们出自在他里面并通过他作工的主。
①②涉及信,③④涉及仁,⑤涉及仁与信的结合,因而涉及主与人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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