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我们说,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所行的,都是永久的,因为凡一个人已经归给自己的东西,都是无法根除的。它已经成为他的爱,同时他的理性,或他的意愿,同时他的理解力,因而他生命的一部分。事实上,它能被移走,但不能被根除。当被移走时,可以说它从中心被转移到周边,在那里住下来,这就是“永久”的意思。
例如,如果一个人在青少年和成年早期因出于爱的享受而行了某种邪恶,如欺诈、亵渎、报复或通奸,由于这些事是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而行的,所以他将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但如果他后来悔改了,避开它们并视之为必须恨恶的罪,从而出于自由照着理性避免作这些恶,那么与它们对立的良善就会归给他。那时,这些良善构成中心,并照着他厌恶和远离这些邪恶的程度而把它们移到越来越远的周边。然而,邪恶仍无法被逐出到根除的地步,尽管它们看似被根除,这一切是通过主使人避免作恶,并将他保持在良善中实现的。人的一切遗传之恶和一切实际邪恶都是这种情况。
此外,我曾看见这一点被天堂里的一些人的经历所证明,这些人以为他们摆脱了邪恶,因为他们被主保持在良善中。但为了防止他们认为他们实际拥有了他们正在享有的良善,他们从天堂下来,被带回到他们的邪恶中,直到他们最终认识到,凭自己,他们只会沉浸于邪恶,但靠着主被保持在良善中。一旦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就被带回天堂。
很重要的是,要知道,这些良善只有在永远属于人里面的主的意义上才会变成他的一部分。人承认这一点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允许他体验到良善是他自己的,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似乎是他自己在爱邻舍,或拥有仁爱,似乎是他自己相信或拥有信仰,似乎是他自己在实行良善和理解真理,因而似乎是他自己有智慧。凡被光照的人由此都能看出主愿意人所享有的这种表象的性质和力量;主愿意这样是为了拯救人;因为没有这种表象,没有人能得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42-45节)。
115.(1)真正的救赎就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并藉此预备一个全新的属灵教会。我完全可以肯定,这三个事件构成救赎,因为主如今正实施救赎。救赎过程始于1757年所执行的最后审判,并且自那时起一直持续到现在。原因在于,现今主的第二次到来正在进行,一个新教会即将建立;而在此之前若不先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这是不可能的事。我得以见证所发生的这一切,故能描述地狱如何被征服,新天堂如何被建立和安排;但要描述这一切需要一整卷书。不过,我曾于1758年在伦敦发表过一本小册子,揭示了最后的审判是如何进行的。
救赎就在于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建立一个新教会,因为没有这三个事件,无人能得救。另外,它们遵循以下次序:在新的天使天堂得以形成之前,地狱必须先被征服;而在新教会在地上得以建立之前,这个新的天使天堂必须先得以形成;因为世人与天堂天使并地狱灵人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他们与天使或灵人合而为一。该主题在本书最后一章,也就是论述时代的末了,主的到来和新教会的那一章会有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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