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我们说,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所行的,都是永久的,因为凡一个人已经归给自己的东西,都是无法根除的。它已经成为他的爱,同时他的理性,或他的意愿,同时他的理解力,因而他生命的一部分。事实上,它能被移走,但不能被根除。当被移走时,可以说它从中心被转移到周边,在那里住下来,这就是“永久”的意思。
例如,如果一个人在青少年和成年早期因出于爱的享受而行了某种邪恶,如欺诈、亵渎、报复或通奸,由于这些事是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而行的,所以他将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但如果他后来悔改了,避开它们并视之为必须恨恶的罪,从而出于自由照着理性避免作这些恶,那么与它们对立的良善就会归给他。那时,这些良善构成中心,并照着他厌恶和远离这些邪恶的程度而把它们移到越来越远的周边。然而,邪恶仍无法被逐出到根除的地步,尽管它们看似被根除,这一切是通过主使人避免作恶,并将他保持在良善中实现的。人的一切遗传之恶和一切实际邪恶都是这种情况。
此外,我曾看见这一点被天堂里的一些人的经历所证明,这些人以为他们摆脱了邪恶,因为他们被主保持在良善中。但为了防止他们认为他们实际拥有了他们正在享有的良善,他们从天堂下来,被带回到他们的邪恶中,直到他们最终认识到,凭自己,他们只会沉浸于邪恶,但靠着主被保持在良善中。一旦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就被带回天堂。
很重要的是,要知道,这些良善只有在永远属于人里面的主的意义上才会变成他的一部分。人承认这一点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允许他体验到良善是他自己的,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似乎是他自己在爱邻舍,或拥有仁爱,似乎是他自己相信或拥有信仰,似乎是他自己在实行良善和理解真理,因而似乎是他自己有智慧。凡被光照的人由此都能看出主愿意人所享有的这种表象的性质和力量;主愿意这样是为了拯救人;因为没有这种表象,没有人能得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42-45节)。
419.(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洁净。人从出生起就只爱自己和世界,因为没有别的东西出现在他的眼前;因此,他心里也不想别的东西。这爱是肉体-属世的,可被称为物质的爱。此外,由于天堂之爱与物质的爱在父母里面是分离的,所以这爱也变得污秽。
这爱无法与它的污秽分离,除非人拥有能力把他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并看到他当如何生活,才能使他的爱和理解力一起被提入智慧。爱,也就是这个人,通过理解力看到什么样的邪恶玷污并败坏爱;他也看到,他若避开这些如罪的邪恶,并远离它们,就会爱上与这些邪恶对立的事物,而这些事物都是天上的。他还看到能使他避开并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的方法。爱,也就是这个人,运用把他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从中获得智慧的能力而看到这一切。然后,爱在何等程度上将天堂置于第一位,将世界置于第二位,同时在何等程度上将主置于第一位,将自己置于第二位,就在何等程度上洁除它的污秽并被洁净。换句话说,爱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提升到天堂之热,并与理解力所在的天堂之光结合。这时,一个婚姻就形成了;该婚姻被称为良善与真理,或爱与智慧的婚姻。
谁都能明智地理解并理性地看出,人避开并远离偷窃和欺诈到什么程度,就热爱诚实、正直和公义到什么程度;避开并远离报复和仇恨到什么程度,就热爱邻舍到什么程度;避开并远离通奸到什么程度,就热爱贞洁到什么程度,等等。
事实上,几乎没有人意识到,天堂和主以什么样的尺度存在于诚实、正直、公义、对邻舍的爱、贞洁,以及天堂之爱的其它情感中,直到他把它们的对立面除去。当除去这些对立面时,他才进入这些情感,并由此认识并看到它们。在此之前,有一种面纱横在中间;尽管它允许天堂之光照耀这爱,然而由于这爱并不热爱它在同一层级的配偶,就是智慧,所以它不接受这光。事实上,当其配偶从高处返回时,爱甚至可能会责备并训斥它,但又被以下想法抚慰:其理解力的智慧可以作为一种手段,用来获得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然而,这时他将自己和世界置于第一位,将主和天堂置于第二位。它置于第二位的东西,只有在服侍的情况下才会被它所爱;若不服侍,就会被它否认并弃绝,即便死前不这样,死后也必如此。这个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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