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3.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新地”表示地上的一个新教会,因为人人都将圣言中的“地”理解为大地;而事实上,它表示教会;就属世意义而言,“地”是指大地,但就属灵意义而言,它是指教会,因为那些明白灵义的人,也就是属灵之人,如天使那样,当地在圣言中被提及时,不是理解为实际的大地,而是理解为住在那里的民族及其神性敬拜;这就是为何“地”表示教会。这一事实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可参看下文。我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两处经文,好叫大家在某种程度上明白,“地”表示教会:
高处的闸门都开了,地的根基也震动了;地必全然打破,尽都崩裂,地大大地震动了;地要摇摇晃晃,好像醉酒的人;又如小屋子摇来摇去;罪过在其上沉重。(以赛亚书24:18-20)
我要使人比纯金更少;因此在耶和华烈怒的日子,我必使天震动,地必摇撼,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12, 13)
在祂面前,地震天动,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
地就摇撼战抖,山的根基也震动摇撼。(诗篇18:7, 8)
还有其它许多类似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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