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412.那些不知道“邻舍”的真正含义之人以为“邻舍”是个体的人,对仁慈便是爱邻舍。然而,邻舍与爱邻有更广泛的含义,随着人数的增加而上升到更高层次。谁不明白,爱团体中的许多人比起只爱团体中的一个人更是爱邻舍?因此,或大或小的社群也是邻舍,因为它由若干人组成。由此可知,凡爱社群的人也爱其成员,以至于若他盼望社群好并向其行善,也会为社群的各个成员这样考虑。一个社群类似于一个人,属于社群的那些人仿佛形成一具身体,其彼此的差异则如同身体各部位的差异。主,以及主引导下的天使在俯视大地时,看到的是一个人形的整个社群,这个人的形像取决于社群成员的性质。我也得以看到天堂中的某个社群,它看似一个人,具有和世人一样的身量。
比起对一个单独或个体的人之爱,对一个社群的爱是更为完全的对邻之爱。这从以下事实显而易见:主管人员根据自己所负责社群的规模而被授予更高头衔,他们所享受的荣耀与他们所履行的服务成正比。世上的职位也有高低不等的等级头衔,这取决于他们治理社群范围的大小,国王治理的范围是最广的;每个人则根据其职位的重要性和服务所行的良善而得到奖赏、荣耀和全体的爱。
不过,现今的统治者们没有对邻舍的爱,也能履行有用的服务,为自己的社群着想,如那些为了这个世界、自我,或为了表面形像,或为了他们看似好的统治者,配得上更高地位而履行服务、为他人利益着想的人。这类统治者在世上无法辨别,但在天堂可以。因此,那些出于爱邻履行有用服务的人也会成为天堂社群的统治者,享受显赫与荣耀。不过,他们的心不在于此,而在于他们所履行的服务。然而,那些被物欲或我欲驱使履行有用服务的人会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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