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274.我曾被允许看到出生在海岛上的人,他们在文明生活的问题上很有理性,但对神一无所知。在灵界,这些人看上去像狒狒。但他们生而为人,因而有接受属灵生命的官能,故被天使教导,并通过了解作为人的主而被赋予生命。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就能明显看出若由着人自己,他会是什么样。这些人当中有一些是教会领袖和学者,他们甚至不愿听到有关神的任何事,因此也不能说出神这个词。我曾见过这些人,并与他们交谈过。我还与一听到有人谈论主就怒火中烧的人交谈过。那些谈论过神,写过关于神的文章,并传讲过神的人尚且如此,那么可以想见从未听过神的人又会是什么样呢?他们的性质是其意愿的结果,而这意愿是邪恶的。如前所述,意愿引领理解力,会从圣言那里夺走其中所含的真理。若人凭自己能知道有神和死后生活,那他为何不知道人死后依旧是人呢?他为何认为他的灵魂,也就是他的灵,就像风或以太,在与他的尸体或骸骨联结并复合之前,没有看见的眼睛、听到的耳朵和说话的嘴巴呢?那么设想一下,一个纯由理性之光所孵化出来的教义,岂不会教导当敬拜自我吗?这种事已做了几个世纪了,并且如今已经从圣言得知唯独要敬拜神的人仍在做这种事。基于人之自我的任何其它敬拜,甚
至对日月的敬拜都是不可能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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