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348.一切功用,无论善恶,皆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因而来自主所在的太阳,这一点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说明。我听说,良善和真理被主通过天堂送下地狱;在通过层级,直到在深渊被接受的过程中,这些良善和真理被转变为邪恶和虚假,也就是被送下来的良善和真理的对立面。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所流入的一切事物都是照着接受它们的容器或形式而转变为与其容器或形式相一致的那类事物,正如太阳的白光照进其内在物质具有掐灭和熄灭这光的形式的物体中,会转变为丑陋的颜色或黑色;又如同太阳的热被沼泽、粪堆和死尸转变为恶臭。由此可见,甚至恶用也来自属灵的太阳,但那是善用在地狱被转变成了恶用。因此,很明显,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主都不创造除善用以外的任何东西;而地狱只产生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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