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8

78.⑶凡一个人出于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圣爱与圣智 #22

22.神-人里面的无

22.神-人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这一点可在人里面,如透过一面镜子般看出来。如前所述,人里面有许多,甚至无数事物;但人仍感觉它们如同一个。凭感觉,他对自己的脑、心、肺、肝、脾、胰一无所知,同样对眼、耳、舌、胃、生殖器,以及其余器官里面的无数事物一无所知。正因他无法凭感觉知道这些事物,所以在他自己看来,他如同一个整体。原因在于,所有这些都处于这样一个形式,以致一无所缺;因为它是从神-人那里接受生命的一个形式(如4—6节所示)。处于这种形式的所有事物的秩序和关联造成的感觉和由此而来的观念是:它们似乎没有那么多,也并非不计其数,而是一个。由此可以推断,在人里面似乎构成一体的许多、甚至无数事物在真正的人,也就是神里面是有区别的一体,甚至是区别最为显著的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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