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8

78.⑶凡一个人出于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圣爱与圣智 #134

134.由于方位可以

134.由于方位可以说被如此刻在天使和整个天堂上,所以和世人不同,天使无论往哪里去,都知道自己的家和居所。而人无法凭自己里面的灵界方位知道自己的家和居所,因为他从空间,因而从自然界的方位进行思考;自然界的方位与灵界的方位毫无共同之处。不过,鸟类和兽类却拥有这种知识,因为它们天生就本能地知道自己的家和巢穴,这从大量观察证据明显看出来;这些证据表明灵界就是这种情况。因为发生在自然界的一切现象都是结果,而发生在灵界的一切现象都是这些结果的原因。凡从属灵事物那里找不到其原因的属世事物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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