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8

78.⑶凡一个人出于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9

SS99.教会的状态

SS99.教会的状态因着主甚至成为最外层上的圣言而被彻底改变。主降世前的所有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只能在阴暗中看见神性真理。然而,主降世之后,祂建立了一个在光中看见神性真理的教会。两者的区别就像傍晚和早晨之间的区别,主降临前的教会状态被称为“傍晚”,主降临后的教会状态被称为“早晨”。主在降世之前的确与教会之人同在,但却是经由天堂间接同在的;而自祂降世时起,祂就直接与他们同在了,因为祂在世上披上了神性属世层,祂在这神性属世层中与世人同在。主的荣耀就是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的荣耀,得了荣耀的主之人身就是神性属世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